*策要闻
财*部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出台新税收优惠*策
财*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策的通知》,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通知》明确,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策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项*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适用上述税收*策。
信息来源:财*部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5/t20180514_2894247.html